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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方案改善医疗服务

来源:新消息报 | 发布日期:2018-04-08 | 阅读次数:

  4月4日,记者从宁夏改善医疗服务暨行业作风建设视频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卫计委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继续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等。

  三级医院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

  《方案》明确,在预约诊疗制度方面,要求三级医院进一步提升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

  至2018年底,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甲等医院在已有预约诊疗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并为基层医疗机构留出20%的号源。至2019年底,三级医院全部推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行动目标。

  年底出台医保支持远程医疗政策

  在远程医疗制度方面,要求推动实现医联体内远程医疗全覆盖,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

  至2018年底,出台医保支持远程医疗政策,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远程医疗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服务有效覆盖。至2019年底,各医联体远程医疗中心建成,医联体内远程医疗全覆盖。至2020年底,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签约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全面完成行动目标。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了时间表

  《方案》要求,至2018年底,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市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级相应指控中心指导市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经自治区临床检验、影像、病理等质控中心质控合格的三级医院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制度和方案,通过加强内部整体质控实行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至2019年底,各市基本实现本区域内统计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影像、病理等诊断结果同质化,第三方独立实验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质控范围,应当和当地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同质化,市域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至2020年底,经自治区临床检验、影像、病理等质控中心质控合格的可以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互认,全区基本完成行动目标。

  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

  《方案》要求,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医疗机构可以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

  针对住院患者,可以探索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统筹规划,建立自治区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医疗机构内部实现各中心相关专业统筹协调,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