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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新修订两条法规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宁夏日报 | 发布日期:2018-07-31 | 阅读次数:

  近日,宁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两个条例聚焦环保难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制性规范措施,助力自治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修订后的《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处置进行了明确规范:今后,在银川市进行建筑垃圾运输要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运行模式,处理建筑垃圾必须“持证上岗”,推行建筑垃圾管理“拉运法人化、运输密闭化、行程可塑化”制度。条例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车辆要“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无证处理建筑垃圾或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将被重罚;丢弃、遗撒或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最高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不得随意处置,“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

  《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提出,要强化对餐饮业油烟的监控。条例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应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并向社会公示,“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并应当与属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