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发改快讯

全国发改快讯(第五六六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17 | 阅读次数:

【国家发改委工作动态】

发改委发文加快煤矿产能置换 九项措施督促煤炭企业去产能  

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建煤矿项目应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或化能过剩产能的任务。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鼓励兼并重组、鼓励已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通过九项措施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具体来看,一是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二是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三是鼓励实施兼并重组;四是鼓励已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五是稳妥有序推进煤炭去产能;六是严格落实新建煤矿减量置换要求;七是支持地方统一实施产能置换;八是加强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服务;九是已纳入年度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按期关闭退出的煤矿,应在次年6月30日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

据悉,早在2016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要求未经核准擅自开工的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建停产,确需继续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

有关专家表示,本次《通知》首次提出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也是在《原通知》基础上作出的修订,主要对于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实施兼并重组后新建煤矿项目、已核准的煤矿项目以及部分实施方案以内的煤矿项目的置换指标进行了一定的上调。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分析师表示,《通知》还在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的时间上作出要求。“已纳入年度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按期关闭退出的煤矿,应在次年6月30日之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其中2016年已关闭退出的煤矿,最迟应于2017 年9月30日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的退出产能指标作废。2017年6月30日前签订协议并上报产能置换方案的,之前130%折算比例可提高为150%。”这一规定有助于督促煤炭企业尽快退出落后产能。(中国经济网)

发改委支持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       

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长,对银行贷款的占用时间长,另外,银行自身也面临去杠杆的外部环境影响,因此,通过实施资产证券化一是可以解决银行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问题;二是可以让银行长期投向基础设施被占用的资金变成现金,并可以投向新的项目,为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升级换代、创业创新类的项目配置更多的资源。

厚生智库研究员赵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基础设施投资资产证券化进展顺利,将会盘活全国数以万亿元计的闲置资金,甚至可以吸引大量的海外资金,将极大的推动国内基础设施投资。目前国内基础设施投资有很多PPP项目,有民间资本参与,也有地方政府参与,信用较高。如果能从这些PPP项目中挑选回报率较高的进行证券化,将可以大大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

赵锡军表示,《意见》提及的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既包括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包括商业银行此前已贷出去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但就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来说,需要区分哪类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由于PPP项目包括政府的权益资本、民间权益资本以及借贷资本,因此,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应优先考虑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而民间资本和政府资本尤其是政府资本进行证券化,须视政策发展情况而定。因为基础设施的核心在于政府资本作为母资本来撬动民间资本投资,因此,政府资本被证券化会对民间投资不利。

对于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赵锡军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了解清楚哪类信贷资产更适合进行证券化,资产的所有者,即银行是否存在流动性压力,是否有资产证券化的内在需求;其次是把握资产的风险程度;再次是需要了解资产在银行的集中度风险情况;最后,对政策鼓励的产业进行证券化,有助于腾出资金,加快资金流动。(证券日报)

【国家部委工作动态】

工信部:综合型“软件名城”控制不超过10家      

近日,工信部发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工作。针对近年来软件业的快速发展,管理办法认定中国软件名城将越来越严苛,除了满足产业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等条件外,数量上也将控制在不超过10家,而且还将实行打分制。

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启动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建立了省部市三方合作推进建设的机制,内部试行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8年来,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共8个城市被授予“中国软件名城”,苏州、无锡、武汉、厦门、沈阳、大连、福州7个城市正在创建。从工作成效看,2016年,8个软件名城的软件业收入超过全国的50%,8个名城和7个创建城市的软件业收入占全国近80%。中国软件名城已经成为促进我国软件业做大做强的骨干力量。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列出的认证方式分为两类: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和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经济日报

苗圩:探索新的制造业投融资方式   

工信部部长苗圩近日表示,今后将从提振有效投资、降低企业成本、改善投融资环境、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四方面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增强制造业发展后劲。

受国务院委托,苗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汇报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时作上述表示。

“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大到强的转变期,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面临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的多重挑战。”苗圩说,要始终坚持发展制造业不动摇,利用好制造业既有基础和优势。

苗圩介绍,今后增强“中国制造”后劲的“四招”包括:

下决心采取综合性政策举措,改善民间投资环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加快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和 国企改革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充分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支持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精简归并“五险一金”,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工和物流成本。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

探索新的制造业投融资方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减少制造业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

统筹“走出去”与国内产业有序转移。动态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和有关目录。

  苗圩还介绍,将完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培育创建新材料、 机器人 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启动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等“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国证券报)

【地方发改委工作动态】

新疆出台措施推进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建设

近日从新疆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确保完成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增长50%目标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

《通知》明确要求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信息通信、重大市政工程等八大领域均可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基本涵盖了电网、电站、油储设施、铁路、公路、机场、轻轨、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引调水、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扶贫搬迁、旅游农业、防护林、储备林、空间基础设施、通信等重点项目类别。

《通知》提出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操作模式主要有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两大类。由于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及运营期限长,操作起来的复杂性、风险性较大。为此,《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该领域PPP项目操作流程,共包括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和项目执行四个阶段15个关键环节。

在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投资回报方面,《通知》规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运营的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为基数,并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短适当给予上浮,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在积极做好PPP项目的融资支持方面,《通知》提出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动融资机制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

为推进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顺利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县(市)要建立由发改委牵头,财政、经信、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金融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新疆日报)

安徽省发改委召开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召开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安徽省发改委委托,上海芯谋市场信息咨询公司,承担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1年)编制任务。会上,芯谋公司介绍了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讨论稿)编制的具体内容,与会人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吴劲松副主任在总结时强调,半导体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特点。编制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是指导安徽省未来5年半导体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指南。芯谋公司要注意吸收采纳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他指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执行,落点在产业。发展半导体产业,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对半导体产业发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二要明确思路。从省级层面做好规划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上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路径。三要把握重点。相关市要紧扣本地区半导体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在细分产业领域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四要举措有力。发展半导体产业需要有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要在人才、资金、政策、创新、环境、组织领导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安徽省发改委网站)

【地方经济】

陕西省将严查借设施农业用地从事经营性项目        

近日,从陕西省土地例行督察动员会上获悉,面对当前设施农业发展中出现的突破用地政策界限导致项目“非农化”突出、用地效率不高、规范用地监管滞后等诸多问题,今年陕西省将着力抓好设施农业用地的整改监管工作。

据了解,2016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西安、商洛、宝鸡、渭南、咸阳5市20个县区的农产品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发现,当前陕西省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以假借设施农业之名而从事乡村旅游、观光、餐饮等涉嫌改变设施农用地性质;违反设施农用地政策,超面积建设附属设施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陕西省要求各地以全省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深入进行用地政策宣讲,积极推行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科学制定设施农业用地规划,对于适合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片区,要因地制宜提前预留一部分土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建设区;要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集中共同兴建晾晒场、农机农具库、存储加工等附属设施,促进设施农业用地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对于有发展乡村旅游需求的地市,鼓励其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

此外,陕西省今后将对从事蔬菜大棚、现代化设施温室大棚、家庭农场、采摘农业等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的“大农业”项目,优先予以备案,并在用地相关环节给予优先保障;而对于假借设施农业建设名义,违法圈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从事休闲旅游度假村、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性项目的,则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陕西日报)

河北:多渠道筹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资金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多渠道筹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资金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确保按时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破解去产能过程中的资金瓶颈,要多渠道筹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资金。

据了解,按照国家与河北省政府签订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要求,“十三五”期间,河北省需压减炼铁产能4989万吨、炼钢产能4913万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等任务非常繁重,资金矛盾十分突出。

意见提出,涉钢市、县(市、区)在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的同时,可通过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钢铁企业互助提取一部分,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激励引导钢铁过剩产能平稳有序退出,确保按时完成产能压减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要用好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奖补资金重点向我省倾斜;要加大省级资金奖补力度,在目前预算安排基础上,根据年度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逐步增加资金额度,提高奖补标准,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去产能;钢铁企业比较集中的市,要结合压减产能任务,从市本级财政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整合重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县(市、区),也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专项用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意见提出,要引导企业自愿缴纳互助金。企业互助金是指钢铁冶炼企业自愿缴纳的用于支持产能退出的资金,保留产能的企业上缴互助金,拆除设备压减产能的企业领补助。出资企业为本行政区域内已列入《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的在册企业。企业互助金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进行筹集,具体筹措方式可参照武安市“钢铁产能指标置换交易金”模式,也可根据企业保有产能按比例提取。钢铁企业比较集中的县(市、区)也可自行筹集。企业互助金的缴纳方式、标准和数额,由各地与企业协商确定。

意见要求,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省、市、县(市、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优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也可用于企业资产损失补偿、债务清偿;企业互助金可统筹用于企业职工安置、资产损失补偿、债务清偿、转型发展等。(河北日报)

【经济预测】

发改委:增加有效供应 促使煤价回归合理区间      

今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增长较快,为近年来同期最高,二季度预计增速小幅回落。下一步要增加煤炭有效供应,督促煤电签订和履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促使煤炭价格尽快回归合理区间,减轻煤电企业经营困难。

数据显示,受二产用电量企稳回升影响,今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4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增速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为2012年以来同期最高增速。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4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受来水偏枯影响,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1%,核电、风电、光伏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3%、25.2%和31%,发电结构继续优化。

发改委指出,一季度用电增长,主要是黑色、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用电快速回升。但一季度的增长是否可持续还有待观察。当前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预计二季度用电增速略高于5%,比一季度小幅回落。

发改委指出,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提高电力运行调节水平。二是增加煤炭有效供应,督促煤电签订和履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促使煤炭价格尽快回归合理区间,减轻煤电企业经营困难。三是积极协调跨省区清洁能源送出,鼓励各地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推行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就近消纳试点,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四是落实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的煤炭、电力供应,提高电煤库存,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抓好迎峰度夏供电安全保障。(中国证券报)